健全矛盾纠纷综合化解机制建设的思考

2021-05-12

健全矛盾纠纷综合化解机制建设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以全面推进“法治中国”为中心议题,这是实现国家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指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常态性工作。目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风险居高不下,单纯依靠传统的手段、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采取与社会协同的方式,在履行政府职能的同时,充分依靠社会多元力量的广泛参与和社会联动,形成有秩序、有规则的社会协同、法治和德治并用的社会治理体系,从而提升我县的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效果。


一、创新载体,探索多形式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法


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由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专业调委会化解,这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般规律。近年来,我县上下积极探索,针对重点行业矛盾纠纷突出的特点,在建立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专业调委会的基础上,又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调委会,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效果明显。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也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尤其是医患、交通事故、消费维权等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特点的矛盾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各行各业中纠纷的频发,给相关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较强的专业特征,需要组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才能适应复杂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指专门调解特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是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对于化解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范围主要包括:接受当事人咨询;宣传法规政策,开展纠纷预防工作;受理、调解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


全文约3969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1.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专题党课讲稿:赓续长征红色血脉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2. 党支部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3. XX学校党支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总结
  4. 县纪委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5. XX县政府党组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6. 普通党员学习《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感悟
  7. X市公安局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心得研讨材料(靠什么树政绩)
  8. (5篇)党建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9. XX公司党组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0. XX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11. 市审计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2. 市应急管理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13. 乡镇党代会工作报告(五年总结)
  14. 某市属国有企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工作总结
  15. 2026年换届乡镇党代会报告
  16. 省2025年水安全工作(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17. 2026年9月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文章排行

微信端二维码

  1. 扫码进入《老笔杆子》微信端

客服二维码

  1. 扫码联系《老笔杆子》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