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21-06-14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XX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XX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全文约8456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1. 在2025年全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 (25篇)2026年党代会工作报告合集
  3. 医院党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4.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专题党课讲稿:赓续长征红色血脉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5. 党支部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6. XX学校党支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总结
  7. 县纪委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8. XX县政府党组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9. 普通党员学习《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感悟
  10. X市公安局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心得研讨材料(靠什么树政绩)
  11. (5篇)党建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12. XX公司党组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3. XX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14. 市审计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5. 市应急管理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16. 乡镇党代会工作报告(五年总结)
  17. 某市属国有企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工作总结

文章排行

微信端二维码

  1. 扫码进入《老笔杆子》微信端

客服二维码

  1. 扫码联系《老笔杆子》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