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2021-06-21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工作,集体行使职权。


第三条 常委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 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新闻媒体应当进行公开报道。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六条 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七条 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召开常委会会议的时间,拟定常委会会议议程。


第八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由办公室将常委会会议议程及时间通知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并将开会日期、会议议程及时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九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经主任会议决定,下列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县新闻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会议议程,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部分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条 常委会会议可以设立公民旁听席。


第十一条 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第十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出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在会议举行前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离会的,应当向主任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常委会会议档案,如实记载常委会会议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人员的参会情况。


全文约3482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1. 在2025年全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 (25篇)2026年党代会工作报告合集
  3. 医院党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4.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专题党课讲稿:赓续长征红色血脉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5. 党支部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6. XX学校党支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总结
  7. 县纪委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8. XX县政府党组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9. 普通党员学习《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感悟
  10. X市公安局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心得研讨材料(靠什么树政绩)
  11. (5篇)党建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12. XX公司党组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3. XX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14. 市审计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5. 市应急管理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16. 乡镇党代会工作报告(五年总结)
  17. 某市属国有企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工作总结

文章排行

微信端二维码

  1. 扫码进入《老笔杆子》微信端

客服二维码

  1. 扫码联系《老笔杆子》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