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两会报道规范用语、常见差错提示手册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将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报道两会,有哪些规范用语?又该防范哪些差错?
01
2022年全国两会规范表述
1.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不能写为全国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2.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不能写为十三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
02
代表、委员履职规范表述
1. 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不能写为列席
2. 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人大开幕式,不能写为出席
3. 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不能写为参政议政
4. 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不能写为履行职责
5. 代表、委员并用时,应写为参政议政
6. 人大代表提的“议案”,不能写为人大代表提的“提案”
7. 政协委员提的“提案”,不能写为政协委员提的“议案”
8. 人大代表的权利,不能写为人大代表的职权
9. 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不能写为人大代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10. 政协委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不能写为政协委员“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03
职务、机构、参会人员、会议规范表述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能写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2. 审计署审计长,不能写为审计署署长
3. 列席人员,不能写为列席代表
4. 非中共人士、党外人士,不能写为非党人士
5. 人大召开各类会,简称“大会”, 不能写为“会议”
6. 政协召开各类会,简称“会议”, 不能写为“大会”
7. 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 不能简写为“人代会”
8.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不能简写为“人大常委”
9.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不能写为“人民代表”
10. 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能写为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
11. 人大常委会会议,不能写为常委会议
12. 人大常委会机关,不能简写为人大机关
04
最易出错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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