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办文工作的六个注意事项
做好办文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应做到以下六个注意。
一、注意是否确需行文
一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二是可由部门发的文件,或可由几个部门联合发的文件,不要拿到党委来批转,更不能以党委名义发文;三是可由政府单独发的文件,不要党政联名发;四是凡已开会作过部署或已登报、发电话通知、传真电报的,一般不再发文;五是本级工作措施相比上级文件没有更具体要求的,不再发文;六是本机关内部部署的一般工作,一般不发文。
二、注意是否符合办文的程序和手续
一是文件的输送渠道是否正常;二是该会签的单位是否都已经同意并会签;三是需要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过目签字的,是否已经过目签字;四是“最终”签发人的意见是否明确,意见不明确的,应用时请示。
三、注意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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