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文办会办事相关事项规定(工作制度)

2022-08-01

市政府办文办会办事相关事项规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办文相关事项规定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只需作一般性修改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 6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印发。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部门名义发文或联合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只需做一般性修改的,须在会后 3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印发。发文须符合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重要敏感事项印发前,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凡与市政府决策部署总体要求不一致的不得印发。发文需抄送市政府。


(三)部门间文件会签时限和办理要求。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只需作文字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部门未按时限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和说明。


(四)全市性重要工作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代拟完毕,市政府办公室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印发。


(五)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牵头起草部门须在 1 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毕,市政府办公室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印发。


(六)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文件,承办单位原则上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将代拟稿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印发。


(七)市政府各部门在参加省级以上会议后,应于会议结束后 3 日内,将会议主要精神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领导。


全文约1773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文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1. 医院党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2.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专题党课讲稿:赓续长征红色血脉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3. 党支部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4. XX学校党支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总结
  5. 县纪委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6. XX县政府党组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7. 普通党员学习《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感悟
  8. X市公安局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心得研讨材料(靠什么树政绩)
  9. (5篇)党建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10. XX公司党组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1. XX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12. 市审计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13. 市应急管理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14. 乡镇党代会工作报告(五年总结)
  15. 某市属国有企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工作总结
  16. 2026年换届乡镇党代会报告
  17. 省2025年水安全工作(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文章排行

微信端二维码

  1. 扫码进入《老笔杆子》微信端

客服二维码

  1. 扫码联系《老笔杆子》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