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干预司法”的认识误区
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近年来,为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我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为“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介绍了人民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实践证明,“三个规定”是防止司法权滥用、误用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在纠正司法不正之风、防范司法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过问干预案件现象尚未得到根治,司法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借支持司法的名义实施干预司法活动,甚至是插手司法活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三个规定”及有关细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对一些重要问题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误区,可能出现一些认识上的混淆。对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剖析、厘清认识。
充分认识支持司法与干预司法的区别。《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支持”绝不是干预。党支持司法,主要表现为:党通过立法机关把党的意志依法上升为法律、通过权力机关向司法机关推荐优秀法律人才、通过司法机关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法定程序对司法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等。司法机关在党的政策指引下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在党的监督下依法公平公正办案。这是党与法的关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与党支持司法相反,干预司法则是将法律之外的因素凌驾于法律之上,主要表现为党组织直接审批案件、领导干部打着组织的旗号给司法机关“打招呼”“递条子”等,破坏独立审判,影响司法公正。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党课讲稿:以案为鉴强作风,清正廉洁树新风
《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授课讲稿
在2025年全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5篇)2026年党代会工作报告合集
医院党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专题党课讲稿:赓续长征红色血脉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党支部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XX学校党支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总结
县纪委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XX县政府党组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报告
普通党员学习《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感悟
X市公安局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心得研讨材料(靠什么树政绩)
(5篇)党建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XX公司党组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XX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回头看”情况总结
市应急管理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