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在新形势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当前,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就要在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围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主张立法内容的科学性,而且强调立法过程的科学性;不仅努力使每一项反腐败国家立法都科学有效管用,而且使其反映人民意愿、彰显法治精神,因时因需、循序渐进、由表及里地构建起一套“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在立法中尊重和体现腐败治理规律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彭真曾说:“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是儿子。”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首先就要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最大的“实际”就是,经过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就必须站在反腐败斗争的新征程新起点上,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作出了“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这一重要判断。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国家立法主要还是以事后干预为特征、以个体惩治为目标,“重惩治、轻预防”的问题较为突出。惩是为了治,治标更要治本。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发挥作用、产生实效,应当深刻把握权力运行规律。一是进一步在权力配置、权力行使、权力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上下功夫,尤其注重权力配置的平衡性、权责一致的相称性、权力运行的程序性,把“制度的笼子”扎稳、扎牢、扎严,有效提升立法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效能。二是牢牢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腐败易发的权力环节,重点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不断减少直到最终消灭权力设租寻租机会,构建针对腐败衍生环节的严密法律体系。
着力提高反腐败立法的精细化、体系化水平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县纪委向巡视组的专题汇报材料
违纪违法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
XXX关于探索融合型现代社区建设的经验交流材料
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5年个人述职报告
基层党建“三基本”建设与“三基”工作有机融合研究
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心得体会(五个进一步到位)
2025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党课讲稿
X委党校校长在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党委党组党支部2025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6年党建工作计划(企业版)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综述汇编(10篇)
县检察院党组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和2022年工作计划
局党支部2025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打算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与清廉金融建设专题党课讲稿
2025年国企公司纪检工作总结
金融租赁公司党委书记在支持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2023年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典型材料
小学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三化)建设年行动总结汇报
关于公文抄袭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范文剖析材料发言提纲